发文机关
|
|
发布日期
|
2018.08.03
|
生效日期
|
2018.08.03
|
时效性
|
现行有效
|
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门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
美国时间2018年7月10日,美国政府不顾中方严正交涉和强烈反对,公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商品加征10%的关税,涉及约2000亿美元中国对美出口。8月1日,美贸易代表莱特希泽颁发声明,拟将对2000亿美元中国产物的征税税率由10%提高至25%。美方的办法肆意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和国际义务,进一步侵犯中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享有的合法权益,严重威胁中方经济利益和安全。
对美国持续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紧急情况,为捍卫中方自身合法权益,中国政府依据《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,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,加征25%-5%不等的关税(详见附件)。
最终办法及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。
商务部
2018年8月3日